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5〕35号)印发。该《实施意见》明确的六项工作保障机制,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提供全程全方位保驾护航。
(一)分级负责有序监管——
坚持省负总责、市级监管、县乡实施,各级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全域土地综合工作。
(二)项目先入库后实施——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制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建立项目储备库,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三)严格方案编审流程——
县级政府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报自然资源厅批准实施。其中,涉及跨县域流转节余指标的增减挂钩项目,须由市级政府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严格子项审批程序——
各类子项目由归口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立项、招标投标和验收等程序,鼓励探索“多审合一”、整体立项等模式,切实提升审批管理效率。
(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群众全过程参与。
(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要总结宣传推广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营造全社会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作 者:自然三资集团 黄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