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淳安,一片被青山绿水深情拥抱的土地。这里不仅是习近平总书记关怀指导的地方,也是浙江省唯一的特别生态保护区,肩负着保护千岛湖“一湖秀水”和区域生态安全的使命。在这片土地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高达2762.6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62.5%,勾勒出淳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清晰轮廓。
政策破局:腾退复绿寻新机
今年,淳安县被纳入浙江省探索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建设用地腾退复垦增减挂钩机制试点之一,转机由此而来。
为摸清自然资源底数,淳安县在最新国土调查与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基础上,结合不动产登记与地籍数据,充分征询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及群众意愿,科学评估了将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建设用地因地制宜复垦为林地、草地、湿地的实施条件与实际潜力。
调查显示,淳安县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用地总面积约8640亩,具备复绿条件的约1600亩。其中,农村宅基地、采矿用地和工业用地等三类用地复绿潜力达1024.53亩,占比超六成。这些资源主要集中在县林业局、开发公司、石林镇、枫树岭镇、千岛湖镇和金峰乡6个单位,面积约884亩,占全县三类建设用地潜力的86%,为推进规模化复绿与精细化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今年,遵循“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策略,淳安县稳步推进建设用地复绿工作。目前,全县已明确复林补助标准,并完成富文乡方家畈村上板桥坞地块的实地勘察,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拆除后同步开展土地整理、植被恢复等工作,并通过“遥感﹢地面监测”手段持续跟踪。同时,依托浙江省域空间治理2.0平台中的增减挂钩模块,复绿地块已全部纳入“一张图”监管场景,后续将实现图斑精准落位、过程动态跟踪。